小時候我很喜歡看社論,總覺得社論都是厲害的人才可以寫的。學生時代在同儕的引領下,第一次看到日本片,發現又厲害一點,才改看日本片。後來我陸續接觸了美國片、丹麥片,接受多元文化的洗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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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上周五一口氣槍決五名死刑犯,繼歐洲議會友台小組副主席發表聲明表示遺憾後,歐洲議會議長布澤克(Jerzy Buzek)在七日開議致詞時,也譴責台灣執行死刑。德國外交部人權顧問羅寧也告訴本報記者,已有歐洲議員認為台灣此舉違反人權,應考慮提案取消對台免簽證待遇。
﹣ 摘自2011年3月9日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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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一則消息,做為一個看過社論、接受過歐美文化洗禮,也寫過部落格的路人甲,我當下決定立即對歐盟發表公開聲明。

我認為,歐洲不應該干預中華民國法律,中華民國政府要中華民國的國民去死,這不關歐洲的事。
北韓你管得了嗎?你管不了,利比亞你管不了,義大利總理搞性派對你也管不了,你兒子養的狗在地毯上拉屎你都管不了,那你管到咱們中華民國法律來幹嘛呢?台灣人果真這麼好欺負嗎?
小心我們一人一信寫死你啊。

讓你知道我們團結的力量有多大,無非是想嚇嚇你,如果這樣還不能讓你心生畏懼,到時就別怪我們又發起口頭拒買歐洲貨的活動了。活動在表面上肯定會成功的,反正我們本來也不太買得起。

槍決事件根本是一場誤會,起因於貴盟對我國國情的十分不了解,本人希望能夠澄清一下,維護我國在國際間的聲譽。

如果我們槍斃了一個歐洲人,那是不對的,因為我們國家的子彈是要用來打共匪的,不可能浪費在你一個外國人身上。我可以向你保證犯案的歐洲人會立即被遣送回歐洲當地接受審判,這能節省我國所剩無幾的司法資源。要是為了起訴你一個歐洲歹徒,影響我們法官檢察官喝花酒的時間,打擊了司法單位的士氣,那是多麼得不償失的一件事。

另外一種情形,就是你們歐洲人在台灣被我們國家的壞人幹掉了,那我可以向你保証壞人很快就會被抓到,我們雖然是一個大國,但領土很小,要跑也沒地方跑。這個壞人即使炸掉了一整車四十三人的歐洲觀光團,也不會判他死刑,我們會考量你們先進歐洲國家對人權的重視,而隨便罰他掃個地就叫他回家了。當然,不可能逼他去掃廁所,那太臭了,又侵犯了人權。

那我們為什麼要抓他呢?主要是必需先把他抓來確定一下國籍,他要是個台灣人,就照我剛說的那樣做;是德國人,可能就派輛禮車送他去納智捷當顧問。

怕就怕歐洲觀光團的導遊和司機是台灣人,也順便給炸死了。那就麻煩了,演變成複雜國際人權事件。台灣壞人在台灣炸了台灣人和歐洲人,我們希望壞人死,但你們好像不希望。為與國際接軌,我已函請立法院著手研議修法﹣原本該被處死刑的犯人,如果剛好也有殺到歐洲人,變成跟歐洲有關,就免死。

這會不會導致我國一些死罪難逃的亡命之徒為求保險起見,預先強暴幾個歐洲人來免於自己落網後的一死,不知道,但修法可以表明我方積極廢死的原則,而我方也確實展現了誠意。

貴盟這次反應過度,不但形象上不好,對自己的心臟也很不好。
考慮提案取消對台免簽證待遇,更是錯得離了譜,好像我偷看內褲,你就在我便當裡放鼻屎一樣,完全是兩碼子的事。何況我看的還是自己的內褲。此外,取消對台免簽證和放鼻屎是都是下三濫的小B央玩的小把戲,像我國就絕對不會因為菲律賓把台藉人犯運到大陸去了,而嚴審菲勞工作簽證做為報復,之前那只是說著玩的。

要真的不高興,你應該像個男子漢投原子彈炸死我們啊。不過這難度很高,勸你打消念頭,因為我們的領土很小,你要瞄得準也不大容易。

這件事就這樣吧,槍斃的也不是你家人,取消對台免簽證待遇我們就轉別的國家消費去了,你也沒撈到什麼好處,歐洲都快不行了,賺一點是一點。你他媽就別鬧了。


﹣THE END﹣


【2010-03-09補記】:

本文語焉不詳,致使少部份同胞氣憤填膺,我擔心有人直接背起C4前往歐洲赴義,特將故事重點簡單整理如下,做為導讀。

0.不需要經常性以為別人經常性欺負你。
1.將免簽和廢死組合成一份套餐來賣,對於人權團體的創意,我感到很幽默。
2.一人一信和拒買活動,建設性是零,破壞性還是零,我們自己也經常很幽默。
3.不滿我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變相凍結菲勞,菲律賓很不懂得欣賞幽默。
4.傘蜥蜴在面對掠食者時的第一個反應是擴張身體,期望產生恫嚇作用,然而它終究只有那麼一丁點兒大,唬得過貓鼬,嚇不倒獅虎。但至少可以騙得了自己。
5.死刑存廢可以被討論修訂,國家司法不必被綁架威脅。如果司法體系還沒壞掉的話。
6.民主國家應有接受外界關切意見之雅量。即使是蠢蛋的意見也應該受理。
7.國際實務,一碼,它永遠不會歸一碼。
8.看社論不如看A片。
9.不少網友的回應被刪除,那是他們自己刪的,絕不是歐盟幹的。

95 意見:

Alice 提到...

大愛這篇文章
舒暢通順看了好舒服((上在上廁所嗎??

loll

Unknown 提到...

雖然我不贊成死刑(我支持牢獄苦役加重、飯量減半、如廁次數限制等XD),但老實說真的管太多啦~

歐盟你他媽就別鬧了。

Bill 提到...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Bill 提到...

要不,就讓這些死刑犯到歐盟去享受他的人權好了~
這就是"越俎代庖"的意思嗎?

blueeguitar 提到...

可能全歐盟都靠海 所以管很寬吧

85肚兮 提到...

以後由政府出資或募,讓潛在性或想犯罪的人,全都公費送到去他媽的歐州殺人放火好了,夠人權了吧。

Subtil Stork 提到...

小紅帽把石頭縫到大野狼肚子裡也沒關係
歐洲人類都沒事何況歐洲狼


要是把獵人許配給她更棒了

Unknown 提到...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Unknown 提到...

調查局根據線報已嚴密監控台北市內各大歐洲精品店,如有出現貴婦囤貨的情形將要求店家取消其VIP待遇

wiggleasyouwait 提到...

歐洲現在是在學美國開始管別國的政治嗎?
我很不欣賞歐美國家總喜歡把自身的標準施加在別的文化上,
更別提他們每次都希望把非洲的"未開發國家"還有中華民國這樣的"開發中國家"洗腦變得像他們那些"已開發國家"一樣.
標準都是他們在定還自以為比其他國家高尚有道德
說真的一堆歐盟成員都急著破產倒閉為什麼還有閒時間來管中華民國的事啊?

gamebug 提到...

呵呵,寫得好,請借我轉一下。

Gg 提到...

說得太好,把我整個早上的氣都卸掉了~~:D

礦泉水 提到...

就憑這篇,應該頒發諾貝爾和平獎給你!
我決定狂轉出去分享其他人
不然對不起自己啊啊啊(山谷回音)

kikiliu 提到...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kikiliu 提到...

我寧願付歐洲簽證的錢也不願意把錢拿去養犯人~

yynneej 提到...

這整篇言論亂中肯。

是說,囚犯也能套用別人家的都比較可愛那一套嗎?
說要養寵物的都是小孩,到最後還不都是媽媽在養...

tyh39574 提到...

我能捐一點錢把台灣的這些廢物都弄到歐洲去嗎?
大大 這如果由您號召 應該立即成行

zoo19870928 提到...

那我們也建一個兵工廠
叫死刑犯在裡面製作原子彈零件
隨時準備轟炸
對我國有言論譴責或威脅的國家

Unknown 提到...

歐盟如果願意提供養犯人的地方以及金錢~我們不反對把犯人送給他們~他們要癈死就癈死~要把犯人放出來就放出來~但是活動地點僅限歐洲地區!!

phoenixes 提到...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phoenixes 提到...

看完第一段,才明白原來"社"+er="射"

至於歐洲議員,請你們還是算了吧,先管好自己那幾隻豬才實在。學美國人務實一點。

noodle 提到...

不然以後發給死刑犯單程機票送到歐盟去好了
歐盟很重人權 不知道要不要給死刑犯頭等艙的機票?

Unknown 提到...

從頭婊到尾阿,哈哈

Bill 提到...

此時政府應該逆勢操作,歐盟該一下法務部就處決一個,不是還有四十幾位拿號碼牌嗎?相信歐盟應該很快就了解我們這泱泱大國的風土民情,政府順勢硬起來,內政-治安上可達夜不閉戶路不拾遺,國際-大大打響台灣之名號;可謂一舉數得,一石三鳥,實屬上上之策啊~哇哈哈!

Unknown 提到...

說得太好了!
歐盟或一些人權組織只顧著替那些窮兇惡極死不悔改踐踏殘害別人生命的大壞蛋爭取人權,那請問那些無辜受傷害甚至失去性命的受害者以及受害家屬的人權誰來給他們,所承受的錐心之痛誰來補償!
所謂自由所謂人權應該是奠基於:我不傷害侵害別人的前提之下,那些大壞蛋都如此踐踏道德法律漠視這條界限忽略該有的本分,我不懂替那些大壞蛋還可憐什麼!
難道就是給那些大壞蛋無止盡的機會再去傷害或殺害別人,並且浪費納稅人的錢去養他們就是該有的正義與該有的人權嗎...整個就是bull shit!
那乾脆大家都不用認真工作不要當善良老百姓都來強取豪奪算了,反正會有歐盟替我嗆聲!

Unknown 提到...

給強調人權的歐美:你們捅出金融海嘯的...咱先來算算這筆帳先

DRE 提到...

為避免群情激憤,情緒升溫,恕我破例於文後以"後記"方式補充說明,並對於本篇未能一一回覆各位讀者,致上不能算最深,但合理的歉意。

台灣民主化進程走到今天這個階段,需要的已不再是群眾運動領導者,更非政論節目一貫的狗血激情。大部落客與名嘴們靠著這些嘩眾取寵,嘩出了好成績,他爽了,社會完了。

有些人希望我能登高一呼:「操你媽歐盟!!」

第一,我沒有這麼大的影響力。

第二,國際關係,講究實力,不管是武力,或是經濟力。關在一個島內登高喊,給你登到玉山那麼高好了,基本上也操不到人家掉在地上的一根,捲曲的恥毛。

第三,廢死是一議題,民主素養為一格局。把大格局限縮在小議題上,即我國政論節目之通病。這病不好醫治,且傳染力強,暫且稱它為媒體花柳病,就是矇著頭互相胡操的代價。

第四,新聞標題聳動,才能把一碗白稀飯包裝成鹹粥。一吃,「干,這沒放蝦米啊」。那當然了,有放蝦米的,叫做龍王海鮮粥。歐"擬"提案,就是沒有提案的意思。

第五,沒有第五了,但四不吉利。

當憤怒聚集在一起的時候,它會加乘,而後被特定人士利用來達成某種群體或個人訴求。
很不幸,你是我的讀者,你不准被利用。關於這件事,我們零訴求,免簽待遇並不會取消,該槍斃的也逃不了。請息怒。

那為什麼還寫呢?

哇操,笑一笑總行吧。

澎湖魚 提到...

oh! i love your opinion~ 起碼這讓我會心的笑了^^

Unknown 提到...

哈哈哈,裏外"兼顧",實在太爽快了~

川崎娜娜歐 提到...

真覺得他們實在管太多了,假如台灣有像他們一樣,不會有這些死刑犯的案件發生,或是機率降至很低,再來考慮要不要廢死...
現在殘殺事件越來越多、越來越兇殘,再廢死刑我想台灣會大亂吧?
就像之前有人提過的,因為被害人不是他們家人,所以才在那"別人吃麵、你在喊燙"的心理....
對啦,對啦,你遠在歐洲,殺人犯殺不到你,所以你才在那高唱廢死刑嘛....
要人家廢死刑,先拿出一些好的方案來收買人心嘛....
連收買人心都不會,就在那喊廢死,難怪會被罵到臭頭...

BusyBee 提到...

這的確是兩回事嘛!!說得好!!!

礦泉水 提到...

有啊我有在笑

我可是看一次就笑一次

erica 提到...

笑一笑行嗎?行~~~~~

黑白灰 提到...

這是我看過最有趣的社論
太有趣了!!!!!!!!

walile 提到...

"因為我們的領土很小,你要瞄得準也不大容易"...再怎麽說我們神聖不可侵犯的固有領土也有一片樹葉那麽大(樹葉?草葉?秋海棠是草本還是木本?靠)。
愚見歐盟一事可以不戰而屈人之兵:
1. 中國人對固有的定義,就是"曾經是我的就是我的"。成吉思汗坐過的馬桶,理所當然就是中國人的固有馬桶。不一定要姓成才有所有權。
2. 大半個歐洲以前是成老大的後花園/後茅坑。
3. 發起一人一email到聯合國宣稱歐洲是中國人的"固有"領土。
4. 理所當然成爲歐盟的主要勢力後提案恢復死刑。如果是歐洲人,打死以後救活,再打死。最後對屍體放個屁。
5. 略帶滿足地淺淺一笑。

計劃不成,就辦個簽證去蒙古國改姓入籍重新來過。

佈局不周,有請
得 大大撰"推翻國際組織指南",為芸芸衆生解惑吧...

Unknown 提到...

話越說越明,後記太屌了,一貫的讚

James 提到...

很開心能夠在貴部落看到 BIRD NEWS 的專欄

Unknown 提到...

歐洲都快不行了,賺一點是一點。你他媽就別鬧了。
看社論不如看A片。
這二句GJ啊.

Unknown 提到...

經貿往來台灣就不是國家
槍決五個人渣馬上就升格成為國家
以後應該常常槍決死刑犯的
還能提高國際社會地位呢

Calvin 提到...

我要很誠實的說,其實先前看完本文的部份,沒有像之前幾篇文章的驚豔的感覺說。不知道是小的愚昧,還是的確沒什麼梗。

啊不過看完補記跟上面 DRE 的回應,覺得放心許多了,原來 DRE 前輩的功力其實一點都沒變啊。

Wei-Chung Shia 提到...

"省政信箱的答覆是"這個關鍵字怎麼沒出現?

Unknown 提到...

超建議翻讀成德文、法文、義大利文、西班牙文、火星文、納美文,
讓大家看懂這篇好文,效果更好啊!

Jason 提到...

到時就別怪我們又發起用嘴巴拒買歐洲貨的活動了。活動在表面上肯定會成功的,反正我們本來也不太買得起。
--
這句有夠酸又夠好笑 ㄎㄎ

Cyber Runner 提到...

看社論不如看A片 ... GJ .. 大推 ...

Unknown 提到...

哈哈....太愛你了!!給你讚到太陽上去啦!!!!!!!!!!

Mau 提到...

對於德瑞向小B央們發表聲明的這一個動作,我方深表贊同

匿名 提到...

誰會在乎台灣這個小鼻屎市場啊... 台灣人不買 對面的阿共表哥也會買. 對歐盟來說台灣有沒有存在根本不是個問題 歐盟若真的考慮取消免簽不過是找到機會拍拍中國馬屁而已 我不覺得他真的是想要發揚人權 沒錯 歐盟沒資格管中國民國法規 我覺得也沒那個興趣管 找個理由刁難台灣罷了 台灣在歐盟眼裡並沒有想像的那麼重要 (純發表意見 沒有筆戰的意思@@) 各位參考囉

DRE 提到...

To Alice,
這麼久才上一次肯定特別舒暢了。

To 川梢,
我贊成私刑。

To Bill,
死刑犯生不逢處,那是他的命。

To blueeguitar,
理論成立。

To 85肚兮,
我認為應該由85度C來出資。

To Subtil Stork,
有點深。

To 阿飛,
要求出入台北市內歐洲精品店之消費者出示歐盟申根簽根。

To wiggleasyouwait,
封建時期,中國歷朝習將外來民族視作未開化的野蠻不文明民族並稱為之番人或夷人。
聽說過輪迴沒有?

To gamebug,
好。

To Gg,
Gg的氣洩掉了那可不得了。

To 礦泉水,
番人或夷人也可以得奬嗎?

To 佳雯,
您太偉大了,我都不願意。

To It's my Life!,
可與異議領袖交換意見,勿牽怒其人民。

To yynneej,
到最後才丟給媽媽也太笨了吧。

To tyh39574,
我不會去號召這種事。但我宣布角逐歐盟主席。

To zoo19870928,
那全世界不都給你炸光了。估計第一個要炸的,就是自己國家的在野黨。

To enhpbnesojle,
養與送等字眼已涉及違反人權。本單位決定槍決你。

To phoenixes,
我不認為歐洲議員寫得出這種喜劇劇本。

To noodle,
別激動。民主先進國家為人權努力,本質上並不是一件壞事。偶有激進份子,應以平常心面對。

To chicom225,
你說伊能靜喔?

To Bill,
拿自己人當人質來跟外人談判,這實在很具實驗性。

To betty,
請冷靜。關懷弱智,不要辱罵他。

To 澎湖魚,
good.

To 香草,
這是情趣用品的文案吧?

To 川崎娜娜歐,
人家是人權團體,可不是方案團體。

To BusyBee,
本來是想用唱的,但感冒。

To 礦泉水,
那你一定不是死刑犯。

To little yellow,
你也不是。

To It's my Life!,
按照這節奏與氣氛,接下來應該是喊喇舌,我不會上當的。

To 黑白灰,
還好修昂不寫社論。

To walile,
人家好好的來娛樂你,為什麼要推翻它?

To fuming,
燈愈點也會愈亮嗎?

To James,
這是NEWS資源再利用,不可因其BIRD,而任意丟棄它。

To Kitty,
TKS.

To Eddie,
人渣生命中最後的貢獻。

Calvin,
謝天謝地。

To jomessha,
這問題問得太好了。省政信箱的答覆是:因為這篇不是省政信箱。

To It's my Life!,
今天早上火腿蛋掉地上一定也是。幹。

To 玩具車,
請他們學中文。謝謝。

To Jason,
OK.

Cyber Runner,
這就是為什麼A片可以形成產業,而社論不行。

To Mis,
到太陽上去,免簽嗎?

To Mau,
感謝你方支持。

To Danny,
碰觸人權議題向中國輸誠?歐盟是幽默沒錯,但應該沒這麼幽默。

hcc 提到...

有另一個視角(空間)的可能嗎?這兒?^^

小阿姨 提到...

寫的真好!很想按個讚!

hcc 提到...

先生的文章總是能從不同的角度切入看似一般的議題,真的很有意思喔!總能讓人有所獲且會心一笑!^^


但若就文章議題,有否有這樣的角度?



若是我們台灣人處死台灣人你們外國人管不著這樣的道理成立,那麼我打我家小孩打到受重傷,鄰居也不能說句話喔….

鄰居總可以說,先生,你這樣打小孩我很心疼,我不認同你的作法喔,所以如果你要繼續打小孩,那請你不要來我家好不好?

生命尊嚴的維護無”法”可管啦,只能道德勸說,進一步只能用類似於”情緒的”這樣的東西來給壓力…..

你當然可以說,你的道德價值我不認同,你不喜歡我到你家我還不屑呢,誰怕誰?

是啊,那就要去歐洲的人自己申請申根就好了嗎!大部分的人不開心被嗆聲威脅就不要去就好了嘛!這樣是很可以的。



歐盟確實是用威脅的方式,但問題是如果我們認為不廢死刑是對的,那麼這樣的威脅就是一種光榮啊,跟歐盟有一樣立場的國家對我們的異樣眼光也造不成傷害啊!因為,我打小孩是基於愛小孩是為了家庭合諧是我家的家規,我認同這樣的價值觀,你的道德譴責對我而言便是沒有意義的反道德的威脅了。

是啊,那威脅與異樣眼光反而都是一種光榮啊!



話說回來,歐盟也不過就是一個組織,就像我們也不過是一個國家,遊戲規則愛不愛玩自己選啦!



倒是有個東西是個人覺得比較重要的,就是生命本身。

或許歐盟這個愛逞大、愛唱高調、愛威脅人的小組織,是站在比”國家遊戲”更高的立場在看待這件事吧──我就是關心每一個人的生命尊嚴,不管是奧地利人是德國人是瑞士人還是台灣人喔!我就是希望讓每一生命有其應有的價值與尊嚴,所以啊!先生,你打你家小孩讓我心疼到吃不好睡不著呢!先生,那可怎麼辦?

phoenixes 提到...

怎麼辦?難不成您想抱去養?

"遊戲規則愛不愛玩自己選啦",這句話說得很好啊,也已經道盡一切秘密了不是?

各國都有國的民主法治,遊戲規則不妥,自有民意會去逼迫修改。

個人建議是這樣,類似歐盟這種絕對尊重生命的組織,何不來台做類似以下宣傳:"台灣是一個極度不尊重生命的國家,你不小心殺了人最重可能會導致被判死刑。所以,任何有殺人動機的人,請盡速離開這個邪惡的台灣吧。歡迎具有嚴重犯意的人士早日投入歐盟的懷抱,我們會優先發放免簽資格給您,還保證送您一塊免死金牌。"

這主意如何?

PrincessIvy 提到...

鄙人以為人的生命應該被尊重,阿貓阿狗的生命也應該被尊重,禽獸的生命也應該被尊重,但禽獸不如的東西有什麼好尊重的。

不過,就算廢除免簽,有高度消費能力的人還是會去,花錢辦個簽證去左岸喝杯咖啡好像也沒有很難

Chao 提到...

我認為應該尊重歐盟廢除死刑,不過重刑犯在獄中還是可能喝水嗆死,走路摔死或畏罪自殺..
相關措施可以請白色恐怖時期的警總鷹犬..咳..不是,退休人員來當顧問,如此頂多被歐美國家譴責需要改善監獄品質,而不會被扣上違反人權的帽子

匿名 提到...

一付山雨愈來的樣子,筆戰看著就要燒起來了

省政信箱可能被迫要在這裡答覆了

關於死不死刑的案子,省政性箱的答覆是........打錯字了

DRE 提到...

To hcc,
歡迎。

To 不路,
很好,繼續想。

To hcc again,
應撥打113全國婦幼保護專線。

To phoenixes,
息怒。譴責一事,實非問題所在。

To PrincessIvy,
像我這種消費能力的,一般是去7-11買杯左岸咖啡。

To Chao,
你的思想太偏激了,本單位決定調你去做典獄長。

To 腥葩客,
省政性箱的答覆是:購買筆戰專用筆電,請看筆電購買指南。

Hsiao-Chen's Blog 提到...

我想各位有件事情應該知道

雖然最近因為台灣施行死刑
而遭受國際上很大的輿論壓力
因此被激起一些氣憤的情緒
但是
台灣的確不該執行死刑
在這所闡述的理由並不是基於人道主義
而是「兩公約」
兩公約全名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台灣同意並且簽暑了這國際公約
也制定了兩公約施行法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參編規定的很清楚
在此不再重複敘述,請有興趣者自行GOOGLE
政府目前的作法違反了國際公約
且違反了台灣自己制定的"兩公約施行法"
這已經不是只屬於台灣自己的事情了
既然簽署了國際公約表明想要參與且提升國際形象
還公然違反國際公約、違反自己制定的法律
政府這樣合理嗎
來這只是提供一個公民應該知道卻不被廣泛報導的資訊
我們被政府和媒體耍的團團轉而不自知
台灣政府錯了

Leon 提到...

關於生命的議題:

泰國尚未廢除死刑。
同樣是佛教國家,但以快樂/幸福聞名的不丹小國,已於2004年廢除死刑。

關於文化的議題:

簡單比較一下西方常見的牧羊圖與十牛圖,甚至是西藏的忿怒尊唐卡--
各位就會知道,文化差異是相當大,也很難有共識的。
將死囚視為溫馴的羊、毒蛇猛獸或是禽獸不如?我想是因人因地因教育因個案而異,
但你若是天真地以為牧羊人可以當鬥牛士,甚易降妖除魔;我只能為你捏一把冷汗。

關於司法的議題:
台灣沿用大陸的成文法,用多如牛毛的法條及沒有貞操的法官,將自己綁死在一個小島上,
司法要如何改革?有請見多視廣的版主撥冗於省政信箱時間回答,謝謝!

Renee*in CA 提到...

AWESOME~

Marion 提到...

各國文化差異大 人民素養思想差異也大
同一把尺都無法量個人了 怎可能再去量一個國家

專員小紅 提到...

寫的幽默,我也認為這是兩回事,美國一天到晚都有人被判死刑,還好幾個,歐盟有種就來跟山姆大哥說!

joshtiger63 提到...

這一篇論深度絕對夠!~ 這一篇談人權絕對好!~
這一篇說司法絕對優!~ 這一篇講外勞絕對合宜!~

何著... 嘔們素讀書淪~ 結隊不會液混填膺 群情雞糞~
不過就是蠻夷番幫對我秧秧大國發表些苟言螻蟻之詞罷了~

不用掛心~ 不足動怒~ 不免一笑置之~~

DRE 提到...

To It's my Life!,
晚了一步,已經買單了。

To 被媒體耍的團團轉而不自知的効辰,
發表意見很好,混淆視聽不好。
執行死刑並無抵觸公約。
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我國僅簽署而未獲聯合國批准,是故於西元我忘了哪一年將其國內法化而成為兩公約施行法。與您的認知稍有出入。

To Leon,
省政信箱將為你邀請馬英九主答,敬請期待。
總統答不出來的,才需動用省政信箱。

To Renee,
Tks.

To Marion,
一把尺,只能量男人。

To 專員小紅,
美國之所以可以處決人犯,乃因它具有處決歐盟之實力。

To joshtiger63,
感謝joshtiger63帶來的社論數來寶。

Unknown 提到...

看完這篇真是通體舒暢!

DRE 提到...

未來訂閱費用將比照SPA價格辦理。

行深茶 提到...

DRE 文筆奧妙精深,一篇文可以兩面都是人,而且不著痕跡,本人實在佩服得五體投地。

靜默冥思 提到...

1.廢死有什麼困難的,我們廢過上百次了;槍斃死囚也不怎麼困難,我們也斃掉了不少。同理可證,兩者差不了多少。
2.要建設前必須有破壞,一人一信寄省政郵箱轉交給馬英九,相信DRE就跟相信自己一樣。
3.菲律賓其實很幽默,從人質挾持事件中可以看得出來,香港跟對岸更不了解幽默。儘管幽默跟腦殘乍看只有一線之隔。
4.網友在面對社論時的第一個動作是拉椅子點宵夜打嘴砲,期望產生愚民作用,然而他終究只有那麼一丁點斤兩,唬得過蠢蛋,嚇不倒良民。最大的問題是他連自己都騙不了。
5.司法體系如果沒壞掉的話,根本無須討論死刑存廢。
6.民主國家最大的問題就是蠢蛋的一票跟良民的一票是一樣大小的,不會有面額上差距,這使得選舉過程非常的民粹。
7.國際實務就跟處理核災一樣,只有爆掉跟沒爆掉兩種,第三種選項是不存在的。
8.看A片不如看災難片。
9.歐盟現在比較在乎自家核電會不會爆,刪不刪文無關痛癢。

SilenceHuang 提到...

民主國家最大的問題就是蠢蛋的一票跟良民的一票是一樣大小的,不會有面額上差距,這使得選舉過程非常的民粹。<-難怪傅柯要說民主其實一點都不民主,主要決定權還是操控在少數人的手上。

西西亞 提到...

這篇太妙了~

歐洲人也真愜意,自家門前的雪還沒掃完就來注意我們國家的馬桶屎沖了沒
難怪精品都出在歐洲啊~

Unknown 提到...

您還蠻適合當名嘴的耶~當然我這樣說您可能會不太高興,大家都可以自由的表達意見,這就是民主,關於是否廢除死刑,這可能要等到很久很久以後,時間到了自然會有答案^^

DRE 提到...

To 常董,
有什麼辦法。
兩邊都收錢了。

To 靜默冥思,
我必需針對您第二點提出糾正。
正確通報程序應為一人一信寄馬英九轉交給省政信箱。
請勿越級呈報。

To SilenceHuang,
基本上只有蠢蛋才當良民,面額當然一樣了。

To 西西亞,
你沖太乾淨,有誤沖的可能,卻無挽救之餘地,違反了屎權。本席命令你即刻改裝,將屎終身監禁。

To katetsaicat,
我可以當妓女就好嗎?

水噹噹 提到...

下依次歐盟可以考慮..站在人道立場..把台灣的犯人.都接到歐洲去住..這才是人道的做法...免得台灣政府.因為太野蠻.對犯人作出不禮貌的措施

鮮物殿 提到...

美國執行死刑不違反人權是因為...
美國人...不是人(誤

DRE 提到...

To 水噹噹,
理性面對批評,切勿矯枉過正。

To Hsieh,
美國人是外國人。

Unknown 提到...

我也是覺得廢死跟簽證其實是兩碼子事~ 不過照你的邏輯~ 又似乎大陸政府綁架大陸媒體與迫害法輪功也是他們國家的事情~ 如果沒人去管去吵那也不太合理~ 個人認為覺得對的事情還是要發出自己的聲音~ 像閣下用文章來表達自己的不滿~ 歐盟用簽證來牽拖是一樣的道理~ 在下也是反對廢死的~ 如果有一天贊成廢死的人出車禍倒在地上,可能我也剛好手機沒電幫不上忙這也都是同樣的道理~

50ML 提到...

敢問DRE大, 可否讓後進我將您此文翻成英文, 貼在晚輩的FB上給幾個私密但嚴選的外國人看?
ps: 為免抄襲之嫌, 會註明出處.
拜請.

DRE 提到...

To ttbee.tw,
我以為是國民黨聯合歐盟及共產黨來欺負台灣人。若非本人及時揚言發起一人一信,咱們恐怕已經亡國了。

To a8650224,
依據我國憲法,大陸是沒有政府的。

To 50ML,
感謝您的抬舉,唯翻譯恐失準頭,請慎行之。

vicky 提到...

自己的家務事,別人來插嘴該怎麼教養的確很討厭

但只是閱讀著大家的反應
我恍神的想到大陸裡面,面對外界批評其人權、乃至對西藏等議題的處置,那樣的不以為然

如果我們把對象調換一下
今天是路人對我們教養小孩的態度批評呢
若是國家社會對我們教養小孩的態度干預呢

孩子是父母的嗎?

我個人認為,把歐盟他們的態度,看成是一個機會
讓我們重新去思索「廢死」這個牽涉廣大的議題
而不是用原本的想法,認為好,或不好
僅用國族意識去看這個議題
我個人認為太過可惜

個人淺見,得罪之處,在此先行謝罪~

yu ching 提到...

85肚兮 提到...
以後由政府出資或募,讓潛在性或想犯罪的人,全都公費送到去他媽的歐州殺人放火好了,夠人權了吧。


我個人到是認為應該要歐盟出錢,歐盟應該秉持著人權至上的立場把這些的潛在性或想犯罪的人都接到歐洲去,沒理由要我們這些並不反對死刑的繳稅老百姓出錢把這些人送到歐州吧!

礦泉水 提到...

報告GRE,日本剛判了一個死刑...讓我們來聽歐盟怎麼說?(遞麥克風)

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剛剛宣判於2008年犯下"秋葉原無差別殺人"案的加藤智大死刑。

http://www.asahi.com/national/update/0324/TKY201103240282.html

DRE 提到...

To vicky,
若您讀完全篇僅看到國族意識,
我個人認為太過可惜。

To yu,
邏輯不是這樣。三思。

To 礦泉水,
宣判死刑不成問題,問題是你不能去執行它。

Jo87 提到...

或許可以建議歐盟把在台灣被判死刑的人全送到他們國家去讓他們管教好了,誰叫我們沒辦法管好我們家的小孩只好忍痛割愛了。

Unknown 提到...

回應効辰
即使兩公約與該施行法對我們真的有約束力
知法犯法對我國政府來說本就是司空見慣
這也不是第一次發生了 大家放輕鬆點就好

DRE 提到...

要別人領養應該不是問題,但奶粉錢你還是要付的。

隨意漫談 提到...

我支持筆者~~

Unknown 提到...

文筆令我好聲敬佩...

我想.........

拜你為濕..咳咳....師

DRE 提到...

自行束脩以上。

Unknown 提到...

核四可以蓋好但不商轉,死刑也存在但不執行...在我們國家,沒有一件事是一定的,連歐盟在我們國家都可以先答應免簽證,然後又不簽給人家...wellcome to Taiwan !

Unknown 提到...

台灣被判死刑的可以送到歐盟去,那未免也太爽了.
何必辛苦半輩子排隊等積分移民去美國加拿大或是澳洲,甚至要坐移民監.
在台灣砍死一個人就直接送歐盟取得居留權不是更快.

DRE 提到...

不是這樣,這風險很大,萬一沒砍死,變成得在綠島蹲十年。

Miss V. 提到...

"很不幸,你是我的讀者,你不准被利用。"
為什麼我看到這句話覺得好感動?

匿名 提到...

新加坡一年執行二十幾個死刑... 就沒聽歐盟要取消他們公民的免簽證...
台灣就這麼好欺負嗎?

匿名 提到...

結果, 利比亞他真的管了

你看看, 他要管還是管的了的lol

美國總統 提到...

看到你這麼冷靜在回覆留言我不禁感動得痛哭流......涕。

Unknown 提到...

廢屎聯盟在發生殺童案後,執行長發言說只能更努力的推動廢死,我想她自己也推得莫名其妙吧,真無法理解她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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