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2011

反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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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周,為試水溫,我寫了關於民進黨輔選團隊的一小篇社論,用PPS做引子,成為當日全國瀏覽率最高的社論,非常成功。唯一一個微不足道的無傷大雅的不起眼的無所謂的小失敗,只不過是沒人把它當社論。

它也同時顯示出,本國民眾重視PPS高於政黨政治。
在高度民主化的國家裡,這無疑是一項警訊。所幸咱們還是低度的。

打蛇隨棍上,談盜版。盜版好寫亦不好寫,要看站在哪一方,但無論我們心裡嚮往哪一方,表面上都得站在浩然正氣的這一方,表現出正義凜然的樣子來。

小時候我捉刀幫人家寫情書,來交換人家幫我寫考卷,績效斐然,聲名遠播,生意興隆。有些同學成績比我還爛,沒法兒幫我寫考卷,不願意付費,又想交女朋友,希望我能無償提供由我所壟斷的代筆服務。面對如此無理的請求,我斷然拒絕了他們。沒想到,他們索性就偷抄我尚未出貨的情書半完成品。

盜了我的版。

我跟老師說同學們正在從事可惡的非法的盜版行為,老師卻說我考試作弊。我認為,她根本就離題了。

那天五點鐘一到,我無奈地離開學校。
心裡仍惦著那些鼠輩們將會如何地一次又一次吞食掉我龐大的利益。

一路上垂頭喪氣走著,捥拒了一百五十位女同學的課後輔導邀約,我閃身躲進人群較少的巷弄裡,忽然間看到一絲希望的光芒。

那是正在巡邏的警察叔叔。

跑上前,我把胸膛挺到下巴那麼高,鼓著勇氣說:「警察先生!我想報案!」
警察先生:「小朋友,發生了什麼事呢?」
「我的智慧被偷了!」
「什麼?智慧被偷?不見了嗎?」
「不,它還在我的腦袋裡。」
「東西如果還在,怎麼算被偷!」

我想一想好像也對,向警察先生道了謝,打消了報案的念頭。

隔天在學校裡,我掀了一位女同學的裙子。她跑去報告訓導主任,說我偷看她內褲。
「妳內褲還在嗎?」,我說,「唉呀,妳也講講理,還在怎麼算偷」。結果主任拎著我耳朵罰我打掃整棟教學大樓的廁所。

那時我才覺得法律一定沒有像我所想的那麼簡單,我決定長大後要成為一名律師。
這個想法持續到我掃第六間廁所時。我精疲力盡,認為掃廁所太耗體力了,我改變心意,決定長大後要成為一個允許隨地大小便的國家的國王。

盜版的合理性,顯然我是讓警察給騙了,我愈想愈不服氣,可是我沒辦法,我絕望地想要在完成掃除任務的那一刻,結束璀燦的一生。還好我突然想到,人民有困難可以去找政府,尤其像我們這麼棒的政府。於是我再次燃起希望。

等不及下課鐘響,我一個箭步轉身,巧妙地避過監視器,頭也不回,飛也似地跑步衝到叔公家,跟他借了腳踏車,踏上希望之旅,去尋求政府單位的協助。在最大航程所及之處,我如願以償,找到了兩個政府公家機關,農會和衛生所。

不待我說明來意,他們一個劈頭問我有沒有帶印鑑,另一個問我是不是想精割包皮,我兩個都答不出來。沒想到去政府單位問問題,得先回答問題,於是我便逃走了。

不知過了多久,我跑著跑著,踩過了小溪,來到一片森林,碰到一個巨人,毫無緣由地,就像格林童話、天方夜譚和夜市人生那樣。

他給我三個願望。

第一個願望,我請他蹲下來,因為他實在太高了,我必需伸長頸子抬著頭說話。
他真的蹲了下來。我不得不相信這一切是真的。緊接著我說出第二個願望,那就是天下太平。
巨人面露不悅:「操他媽的,我給你願望,不是奢望」,於是我寶貴的第二個願望被他取消了。我想他應該和汪小菲一樣,是個北方人。

「那麼,請你告訴我,那些唱片公司和電影公司到底是找誰處理盜版問題呢?」我膽怯地說出最後一個。

「聽說,他們都去城裡,找一種叫做參議員的犬隻,豢養牠們,餵牠們美金吃」,巨人接著說,「一旦財路被擋,就放狗咬人。但據我所知,養起來不便宜,你打消念頭吧。」

說罷,巨人便化為一陣青煙,消失在我眼前。

時光飛逝,三十年過去,我努力工作,存錢存到今天,就為了有天能養一條狗,幫我找回當初失去的正義。

還有,那台我遺忘在農會的腳踏車。



- THE END -



寫在文後:

1.世界各國政府打擊盜版,資源分配嚴重失衡。電影業版權、唱片業版權、作業系統版權、跨國企業專利等,獲得較多奧援。出版業及頻遭仿冒的中小企業製造商則相對受到忽視。我認為這是必然的現象,民眾應以平常心看待。畢竟,狗之所以特別,就是牠會認主人。

2.查緝盜版縱使大小眼,亦不得合理化「盜財團之版」之行為。

3.許多盜版皆因原版價格極度高昂而生。但像我的部落格,不用門票,你還要盜用,就不對,應該槍斃。可是因為你這麼抬舉我,我又不好意思生氣。

5.請勿從事盜版行為,否則你可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受到那一本,從國外一點一滴盜版回來的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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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意見:

大光明株式會社 提到...

我該寫什麼呢? 頭香吧

Dino 提到...

寫在文後沒有第四點,直接跳第五點?

blueeguitar 提到...

太晚起床 沒搶到頭香,第四點只有三個人知道 第一個不是我,第二個不是你,第三個應該就是DRE了。

Unknown 提到...

第四點勒 被盜了?

Raymond 提到...

沒想到DRE跑著跑著,踩過了小溪,來到一片森林,最後還是沒能逃出政府單位的勢力範圍......

因為遇到的那個巨人,應該是個公務員吧!

搞不好還是個部長級的咧......

85肚兮 提到...

第四點只有我,劉寶傑及張友燁知道。連D大也不知,所以寫不出來。

提到...

可否請DRE發表一下對於時下台灣音樂界和服飾界最流行的用語"致敬"跟盜版的差異?聽官方說法好像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呢!

Josie Su 提到...

天下太平。是選美塑膠妞才說的出口的鬼話

Henry0525 提到...

警察杯杯懂偷竊~就像胡志強懂市政一樣!

Power of BMW 提到...

Dear DRE,
上回您要求送達的DVD,特地到黨部問了進度,他們回答說現在盜版盛行,還在考慮要搭配哪些防拷機制,所以尚未結集出版。
至於開BMW遞交給您的方式,還再跟原廠接洽中,看看還有哪個機型有配置BMW製的引擎...

SilenceHuang 提到...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mamamasa 提到...

小時候別人偷抄我考卷我都不敢報告老師了。Dre大從小就如此有行動力,為自己的權利拼命奔走,果然是長大以後會作大事的人。

Seven 提到...

其實我也是懂電影的,就像老王賣瓜一樣

諾克斯 提到...

噗!
可以合理的推測加露第四點可能會加錢
或是可能會因為沒有作好分級而被關閉
所以第四點就被[和諧]了

到是致敬和盜版的分別
小小的看法是
致敬 = 看起來似乎有點像卻又模仿得很失敗,連原作都不想知道或是承認
盜版 = 和原作一模一樣卻沒付錢,導致原作少賺很多因此要控告你

CBCT 提到...

那台腳踏車的下落只有我知道, 連劉寶傑和張友驊都不知道
我現在也住紐約,Dre 大如果想知道腳踏車在哪兒, 可以祕密留言給我, 我帶你去看

SilenceHuang 提到...

怕就怕現在盜版還比正版厲害,那就划不來了。

例如楊德昌導演的作品《大大》,早在發行各種語言版本了,連對岸都有多重字幕版本的盜拷DVD,但台灣卡在合約問題,遲遲不能發片。

楊大導演地下有知,不曉得做何感想。

喔,一定會有讀者問楊導什麼時候導了片《大大》?我想可能這資訊也是盜版的吧,電影好像叫《一一》才對。

steve 提到...

借分享 謝^^

kuanyui 提到...

太厲害了,文筆竟然有辦法好到幫別人寫情書...齁齁。

還有,看你的Blog文章實在很有娛樂性www

ZeIT 提到...

借分享?

DRE 提到...

To 謝倫霍斯特,
按規定是要多寫幾句讚美的話。

To Dino,
吉祥嘛。

To blueeguitar,
第三個應該是他吧。

To Unknown,
Unknown.

To Raymond,
目前是院長級。

To 85肚兮,
我不相信馬西屏不知道。

To 馬,
官字兩個口,一個說笑話,一個說屁話。

To Josie Su,
女人都長得像選美妞,天下就太平了。

To Henry0525,
胡志強是胡瓜嗎?

To Power of BMW,
防拷機制就是公開槍斃一個盜拷的。

To mamamasa,
小時候胖不是胖。

To Seven,
隔壁的老王嗎?

To 諾克斯,
難怪了嘛,我向劉德華致敬,他控告我盜版。

To CBCT,
想知道自由女神在哪兒,可以祕密留言給我。

To SilenceHuang,
楊德昌大大地下有知,不曉得做何感想。

To steve,
請便。

To kuanyui,
是教育性。

To ZeIT,
有可能還嗎?

Raymond 提到...

院長級的巨人!?難不成是最近經常把哎爸哭媽掛在嘴上,常常叫著媽............的那位人物!?

妖受喔......我有沒有洩漏國家機密呀!?

Hao 提到...

DRE寓言嗎....... 這篇應該編入 一綱多本的教材裡面 醒世警語啊!

Unknown 提到...

文後有1,2,3,5,怎麼沒有 4?

May KUO 提到...

寫在文後的最後一點看來版主應該唸了法律吧

joshtiger63 提到...

值得敬重的DRE大人... 時光飛逝~ 三十年過去了...
但堅守我這盜亦有道的精神... 將DRE大人精神永遠的...流傳下去~

貪睡貓 提到...

看完之後有股淡淡的……

吳偉雄 提到...

說到院長級的巨人,小弟不禁想到D大推荐的"綠色奇蹟"中,四位主角(菜油酥蟹)也都湊巧是院長級的。只不過不知道這些綠巨人們是浩克還是玉米粒?還請D大開示。

ZeIT 提到...

請問轉貼文章跟偷看內褲是不是一樣?

RBH 提到...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RBH 提到...

常常盜貼台灣blog內容的對岸人民老實說我也不知道他們腦袋裡裝什麼?
寫文的風格跟心理在想什麼是要怎麼盜走?
原作者一不爽不寫了看你shiniroku怎麼掰下去?
連這種智慧權文字:「夲廍落格所有文字图片都属于版主的个人智慧财产权 叒未经过受权擅自援用 将会追求法侓道路提出控吿」都敢寫。
我看厚顏無恥也無法形容吧!

Dre大不好意思,有感而發過了點頭!
我是少數CD跟書籍還會買原版的,沒錢買大不了就不要聽。 就算第一時間聽完所有流行歌也不會有人頒獎給我。 不過對於身邊朋友的不以為然的態度,我也只能消極勸導。 畢竟,支持正版的反而變minority了,搞不好還會被以為是怪咖或是盤子...這是什麼世界啊!?

翁i-to 提到...

這篇實在太棒了,我不爭氣的登入張貼留言,但是我以前掀裙看褲卻換來一聲嬌嗔阿

電腦王阿達 提到...

之於盜版問題的解釋,您都不如臺北市葉狀師,在他的世界裡面所以網路買的物品,大從電腦、汽車、飛機票,小到書本、電影片、軟體、尤其是APP都是可以七天內使用膩後退費的,您應該寫篇評論給這位想法冠蓋群倫,保護智慧財產至極的偉人才是。

Dolly 提到...

>翁i-to
想必對方對您一定是早有愛慕,或是您本身是位帥哥,
或是對方是位紳士。
想當初掀裙必定是會惹來一聲尖叫的,就算自己是位女性。

Dolly 提到...

現在美金沒有以前值錢了,
以前美金:日幣是1:120,現在1:78
以前可以買的玩具現在都只能看圖興嘆了,
DRE要是哪天要養,還是餵牠吃金塊或是日幣吧。

thomasbubu 提到...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thomasbubu 提到...

可以給您看我的內褲來換您社論的連結嗎?

DRE 提到...

To Raymond,
精神病院還是?

To Hao,
你過奬了。

應該編到憲法裡去。

To avhacker,
騙回應。

To May KUO,
倒不一定。也有可能是觸犯過法律。

To joshtiger63,
你太誇大了。地球怎麼可能繼續存在三十年。

To 貪睡貓,
屁香。

To 吳偉雄,
文中巨人僅為童話故事經常出現之固定班底,我將其沿用,並無影射他人之意。如要影射,亦不會以綠巨人相喻,不過就是幾隻忍者龜而已。

To ZeIT,
要視文章的花色而定。

To RBH,
堅持你的信念,做對的事。
我歷年購買過的正版黑膠唱片乃至藍光光碟已超過一千張。

To 翁i-to,
登入張貼留言為值得驕傲之義舉。

To 電腦王阿達,
考量國內部份民眾閱讀能力較差,宜修法改為七年。

To Dolly,
掀自己的也會嗎。

To Dolly,
那可能又要請酪梨壽司幫個忙了。

To thomasbubu,
讓我看一下您提款卡的密碼吧。

Min 提到...

最後一句話實在太經典了,DRE大大果真見解獨到!

RBH 提到...

"酪梨壽司控農委會盜文 一字不漏照抄"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5/art_id/59845/IssueID/20110809

現在抄襲美其名叫做致敬!
對面的無恥; 自家的裝傻。
果然流的都是一樣的血啊(not)!

察克西Zachccy 提到...

老大!新文章快出來,我等得好苦啊~

David 提到...

好久沒來,簽到一下…^^

SilenceHuang 提到...

已經過了一個月…新文一直沒出現…這是否意謂著…
意謂著…
意謂著…



以後要看新文章必需要先修練天眼通嗎?(還是芝麻新文?)

Alice 提到...

一直很喜歡你的部落格~ 這篇真是寫出近日心聲啊~ 請問版大,那如果媒體可能使用你的部落格內容卻不肯承認,該如何是好啊?http://bananabarbie.pixnet.net/blog/post/35384098 我都不懂這樣這麼有名氣的大旅行社暨新媒體是否算抄襲.... 除了悶,只能跟您一同大喊反盜版啊!

skup 提到...

新文章遲遲不出來 等的好難過啊 我中毒了.....

J 提到...

等的我好苦,一天要刷幾十次是不是生病。

RYY 提到...

應該不算生病,我刷了好幾百次!

宮本毛妹又帶刀 提到...

做一樣的事情想要不同的結果 不是生病是什麼勒
DRE大大 ! 快點回來吧 大家嗷嗷待哺咧 ~
大選在期 ! 不禁聯想你是否被誘哄於水深火熱
又或者 正救民於水火之中
無論如何 期待與你在見面的那一天
祝你平安喜樂 ~

提到...

長期拜讀您的文章之下,如今,已有多少時日窺無您的新文,這很讓人面目可憎哪...

魔王蕭 提到...

等您的新文章,讓人想起數饅頭等退伍的日子,等得好苦哇!

晴雲風月 提到...

老闆,怎麼不開店呀...(敲碗)

Murphy 提到...

你認識閃亮的三太子嗎?

Thomas 提到...

>畢竟,狗之所以特別,就是牠會認主人。

這句話有誤, 您把亂咬人的野狗放那兒了!?

而野狗只會認餵牠的人...

DRE 提到...

To all,

吾已自省。感謝各位不離棄。

二月半 提到...

看到訓導主任那段 笑到拿抹布擦螢幕.....

Unknown 提到...

呵呵~ 你的文章總是有許多諷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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